永續供應鏈管理政策
華邦電子永續供應鏈管理政策
- 永續供應鏈最高治理單位
華邦於永續發展委員會(由董事長與獨立董事組成)下設置永續供應鏈組,由供應鏈管理中心協理擔任工作小組召集人,轄下各處指派專責人員共同組成永續供應鏈組,每年2次定期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呈報工作規劃與階段成果,經委員會議決後始得執行;4次定期向永續辦公室匯報工作進度,以確保永續目標得以實踐。
- 永續供應鏈管理架構與內容
永續供應鏈組之工作內容,係在既有的供應商管理內涵,包括責任商業聯盟(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, RBA)、無有害物質政策(Hazardous Substance Free, HSF)、傳統供應商管理內涵(品質、價格、交期及製程技術能力)、安全認證優質企業(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, AEO)等,規劃並提升至供應鏈永續管理並執行相關永續工作事宜,包括供應商與外包商永續(環境友善、社會共善、治理共好)推動、綠色產品生產作業管理、內部綠色運籌系統維運;在供應風險控管上,則納入責任採購、盡職調查與供應商實地稽核。統整為華邦永續供應鏈管理三大架構,分別為
- 實踐責任採購
- 強化整體供應鏈之韌性
- 推動降低供應鏈之碳排放